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省级及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创〔2018〕1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及2019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2)。

    2019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3)。

二、结题验收形式

(一)组织形式

    本次项目结题验收由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筹安排,各学院结合分组情况组织开展,每组由相关学科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组成6-8人的验收专家组负责对本小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分组安排:第一组:动物科学学院、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农学院,牵头单位为动物科学学院;第二组:食品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牵头单位为食品工程学院;第三组:建筑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牵头单位为建筑学院;第四组: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牵头单位为外国语学院;第五组: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牵头单位为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为提高工作效率,每组由牵头学院领导任组长。

(二)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采用项目负责人现场PPT陈述和答辩方式。PPT陈述包括项目介绍、取得成果、经费开支情况等(7-8分钟);现场答辩由项目结题验收组专家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提问(5-6分钟)。

三、结题验收前需提交材料

    (一)项目负责人需向所在学院提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见附件4)及任务书复印件1份(各学院收集材料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任务书复印件,否则可以拒收,直接定为不合格);

    (二)项目负责人需向所在学院提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PPT电子版(见附件5);

    (三)项目负责人需向所在学院提供项目研究日志,原始研究资料,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电子版(Word版),及其他实物成果1份。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本学期期末放假前十五天完成结题材料汇总及报送工作,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6),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支撑材料及其他原始研究资料,实物成果等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中办公楼107)。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创项目结题验收事宜。

六、结题考核

    结题验收专家组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分表》(见附件7)检查成果是否严格对应任务书要求,结合现场答辩情况给予综合评定,确定项目最终验收等次。

    验收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原则上优秀比例不超过20%。验收结果为优秀、合格项目,颁发结题证书;无故不提交材料、不结题答辩的、非项目组成员(指导老师除外)代为答辩的项目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秦莹

    联系电话:0550-6732806

    邮 箱:1054237914@qq.com

    附件:

    1. 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2. 2018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3. 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PPT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分表

    附件:1-7

安徽科技学院

2020年4月10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4-10 18:40:05 作者:张秦莹 文章来源:创新创业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