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有关开放管理的规定

工程训练中心所有实训区和创新实验室均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对外开放,其宗旨是有效利用和充分挖掘仪器设备资源,利用条件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理想的实践基地,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实验实习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亲身实践中拓展和提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推动学生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提高工训中心实践环节的教学水平。为保证工程训练中心开放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原则要求和开放内容

1.各实训区和创新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中心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处理好开放工作和正常训练之间的矛盾的同时,中心将力求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中心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资源效益。

2.开放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综合性技能实训,各类大赛活动,各种发明制作和研究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和实践,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参与解决科研课题或生产企业中的实际问题。

二、实验实习内容分类和审批程序

1.补缺型:学生在实验课中因各种原因未获得动手机会,或未获得应得到的实验结果,可联合指导教师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得到中心主任同意后安排进入活动。

2.课题型:教师或其它研究人员有立项课题,应尽可能邀请学生协助完成,学生在协助过程中得到自我提高,学生协同教师进行活动。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指导教师科研费支出。

3.自主研究型:学生根据所学的知识,自行设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或各种发明、制作和研究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的实验和制作。由学生自行拟定课题,设计实验或制作方案,相关指导教师分析其方案可行性并签字同意后,报中心主任审批。

4.实验、实训或制作实习项目若有消耗,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报中心执行。

5、所有实验、实习、制作项目的申请均应交中心办公室协调安排。

三、开放工作的组织实施

1.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按规定期限(一般在两周前)预先向中心申请、登记,中心将保证随时安排,保证开放工作的落实。

2.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人数多少和内容,做好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等一切准备工作,并到场指导学生,及时给学生以指导和帮助。

3.学生进入中心前,应查阅有关的文献资料,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并做好相应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尤其是安全管理工作和相关记录工作。

4.学生进入中心进行实训、实验和创新等各项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需按照校院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安徽科技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OO八年八月五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8 17:23:44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