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指导教师守则

1.训练指导教师要有献身党的教育事业,为四化建设多育人才的精神,提高对教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以做好教学工作为荣,安心和热爱教学工作。

2.训练指导教师不仅要传授学生必要的专业知识,传授操作的基本技能,而且要对学生进行良好作风和行为的教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3.训练指导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训练指导,应建立严格的“学时”概念,对讲解的内容,操作零件的品种和训练时间不得自行更改和增减。

4.训练指导教师要充分做好训练的教学准备工作,认真各课,备好学生操作的各种零件毛坯,不得因准备工作不足而影响学生实习。

5.训练指导教师要提高自身的操作技能,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教学水平,在讲解和辅导中贯彻启发式的教学原则,调动学生训练的主动性,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训练指导教师在教学训练中要做到以正面教育为主,身教为主,对学生在训练中出现的问题不应采取简单粗暴的态度,对学生不应训斥和责骂,要做到以理服人。

7.训练指导教师应做到:

1)严肃认真,以身作则,工作中不和学生开玩笑,不叫外号,不说粗话,做学生的表率。

2)训练指导教师必须在训练学生上岗前做好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如果没有进行操作规程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由训练指导教师负完全责任。

3)先来后走,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准备工作,下班时待学生擦好机床,打扫完实习场地卫生后锁好门下班。

4)坚守岗位,上班不无故离开岗位,不做与训练无关的事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9 15:32:07 作者:gcxl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