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新开实验的审批及验收制度

  1、新开实验课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有计划、有系统地开设。要克服随意性、盲目性,同时应鼓励开出。

2、新开实验课应具备开课条件,必须有教研室提出证明材料,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认可。

3、基本程序应为:个人申请—→教研室申报(含详细说明、内容提要、学时等)—→系主任对开课大纲、计划、教材等进行评价同意后—→教务处核准安排学时进度。

4、新开实验课教材应提前通过教学秘书申报至教务处统一征订,因特殊原因过期者,由教研室会同院部设法负责解决。

5、对于新开实验应按教师首次开课的试讲制度执行,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课。

   6、第一循环实验结束后,教师应指明实验的不足之处,使以后循环开设此课程更完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9 15:41:01 作者:机电与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