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质量工程项目检察验收通知
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对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 通知 各教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和〈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通知》(皖教办〔2013〕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3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校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2016年立项的省级非课程建设类集体项目和校级集体项目、2017年立项的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除省级课程建设类项目外)及延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项目(除省级课程建设类项目外)实施阶段检查。 2.省级课程建设类项目由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 3.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继续开展阶段检查。如符合结题条件,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项目建设方案,实施结题验收。 二、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项目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统筹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各教学院(部)自查和学校审查相结合方式。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由各教学院(部)按照要求组织检查验收,再由学校在院(部)自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审查。 1.教学院(部)自查 各教学院(部)要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及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的院(部)检查验收领导组和由校内外专家、企业代表及知名校友组成的专家组,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采用线上评审方式自行组织检查验收。 2.学校审查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院(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检查验收领导组,全面负责国家、省、校三级质量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成立由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校外专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组成专家组,采用网络函审方式全面负责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有关说明 1.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各类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如不按期结题或不按照任务书实施的,院(部)须约谈项目负责人,提出整改方案。在此基础上,精心撰写本单位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就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和服务社会方面主要成效;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方面主要成效;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主要成效;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主要成效;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主要成效等层面,突出建设成果、建设亮点。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结合《成果展示形式》(附件4),按照规定撰写项目成果展示,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3.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各院(部)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集体项目经费使用要确保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4.本次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部推荐各类国家级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院(部),将给予一定奖励性申报指标;对建设成效较差的院(部),将扣减项目申报指标。文件未尽事宜,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33号)为依据。 5.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训练计划项目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组织检查验收,在“高校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中单独列块进行总结。 各教学院(部)须仔细研读文件、严把自查关,于4月16日前将汇总好的检查验收材料(盖章纸质版、word电子版各一套)统一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包括本单位整体执行情况报告、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项目延期报告或整改方案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咏清 联系电话:0550-6719052 附件:1.各级各类检查验收项目一览表 2.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 报告 3.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成果展示形式 5.延期报告 6.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7.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8.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9.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10.校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11.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9日 |
Copyright (C) 2014 AHST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徽科技学院建筑学院 版权所有 编号:Xj201415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