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六批校级重点建设课程

关于做好第六批校级重点建设课程

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高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和利用,确保重点课程建设质量,根据《关于公布第六批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教字〔201133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批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课程自查(11121115

课程负责人对照课程建设任务书,结合实际成果和建设成效,如实填写《安徽科技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书》,报所在院(部)初审。

2、院(部)初审(1115-11月18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课程验收工作,成立专门的院(部)课程验收小组,对本单位待验收的重点建设课程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课程,不予验收,责令限期整改。

3、学校验收(11181125

1)验收方式

此次课程验收工作由教务处委托相关院(部)牵头组织,牵头单位要根据课程所在单位的分布情况聘请专家,专家组至少由5人组成,其中教务处1-2人。各专家组安排秘书1人。

2材料受理

课程组应准备如下验收材料: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书5份、任务书复印件5份、课程建设工作的相关支撑材料(详见任务书“七、课程接受结项验收须提供材料”部分)等;课程负责人应对照任务书,从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成果及特色、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建设措施等方面着手,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

打印材料一律采用A4纸,不够可附页,支撑材料复印件应与报告书大小一致,附于报告书后。

3验收分组

重点建设课程验收工作由各教学院(部)完成,答辩分3组进行:财经学院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2+体育教学部2+外国语学院3+管理学院3+人文学院3项(由财经学院牵头),城建与环境学院4+理学院6+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8项(由城建与环境学院牵头),食品药品学院4+生命科学学院6+动物科学学院2+植物科学学院4项(由食品药品学院牵头)。

4)验收安排

牵头单位负责制定课程验收方案、汇总验收材料,通知课程负责人及验收专家,并将验收材料和《安徽科技学院重点建设课程专家评审意见表》在验收前发至各专家。课程验收采用课程负责人PPT汇报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形式,专家组对照任务书、验收书,从教学条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衡量课程是否达到任务书所列的数量和质量标准,是否实现预期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对每门课程综合评议并打分,明确课程验收等次。项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为20%

5)验收要求

请各教学院(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课程验收,牵头单位应于验收前3天将时间、地点、评审专家名单、方案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参加单位应协助牵头单位做好验收工作。

三、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课程负责人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原则上要求所有第六批重点课程必须参加课程验收。凡无故不参加本次验收的课程,视为自动放弃课程建设,做撤项处理,停止已拨经费使用,所有经费由学校按照规定追回,课程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

2、各教学院(部)要加强重点建设课程档案管理,所有课程建设材料一定要归档保存。

3、对验收不合格的重点建设课程,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学期,整改结束后重新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下一批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遴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请各教学院(部)高度重视此次课程验收工作,认真督促指导课程负责人撰写验收书,开展验收工作。各牵头单位务必于1130日前第六批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验收结果汇总表、重点建设课程专家评审意见表、验收书(一式三份)、相关附件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将按程序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对验收优秀课程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