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皖发〔2012〕10号)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皖廉防发〔2012〕1号)工作安排,特制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预防,推进反腐倡廉关口前移,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确认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认真制定防范措施,全面完善防控制度。坚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以点带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深入。坚持务求实效、长效管理,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目标任务

    (一)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全面查找风险,分析不同权力和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建立廉政风险监控机制。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积极依托科技手段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尤其要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监控工作。

    (三)建立廉政风险处置机制。及时运用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纠正处理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效能和质量的考核评价工作。

     四、工作安排和工作内容

   委厅机关、事业单位自2012年5月启动,到2013年3月完成第一循环周期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至5月下旬)

    1.制定方案,广泛宣传(5月上旬)。学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充分把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印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和时间进度。在安徽省教育网设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专栏,搭建交流平台,推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成立机构、健全组织(5月上旬)。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省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纪工委(监专办)。指导协调小组在委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3.动员部署,明确任务(5月中旬)。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4.加强指导,培训骨干(5月下旬)。各处室和单位应确定一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络员,并报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络员进行培训。联络员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协助处室和单位领导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重点推进阶段(6月上旬至11月下旬)

    1.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流程图(6月上旬至7月上旬)

    全面清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本着先大后小、先主后次,突出重要岗位、重点事项、关键环节的原则,根据“三定”方案对现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确认,摸清权力底数,明晰权力边界,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和制度依据,编制“职权目录”。

    依法确权。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本着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顺畅简约、制约有效的原则,合理界定、科学规范每一项权力行使的程序。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监督渠道以及办理事项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透明晒权。通过安徽教育网、廉政风险防控专栏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和行政裁量权基准,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务平台,公开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单位内部各类事项,加大公开力度。

    2.全面细致梳理,排查廉政风险(7月中旬至8月上旬)

    查找风险。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自己找、同事点、领导提、群众帮、专家评和组织审等六种办法,重点查找三类风险:一是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风险;二是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风险;三是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行政行为失控的风险。

    确定风险。各处室、单位要采取个人查找、集中汇报、民主讨论的形式,公开查找本处室、本单位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为确保查找质量,各处室、单位要组织群众评议,将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的廉政风险点报分管领导审签,并提交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估组,对各处室、单位提交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准确、比较准确、基本准确、不准确。评估结果提交指导协调小组审定。被审定为比较准确的,及时完善;被审定为基本准确的,限期整改;对审定为不准确的,由分管领导约谈。

    3.科学分析评测,确定风险等级(8月中旬至9月上旬)

    风险定级。各处室和单位依据确定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内容,将风险等级评定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在风险等级的认定上,要突出具有执法执纪、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项目审批、资格认定、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等重要公共权力的岗位职责。风险等级最终报指导协调小组审定。

    风险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高等级风险由委厅主要领导管理和负责;中等级风险由委厅分管领导和处室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和负责;低等级风险由处室和单位分管领导管理和负责。建立廉政风险管理系统、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和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管理系统,构建“三位一体”的廉政风险管理体系。

    4.制定防控措施,健全防控制度(9月中旬至10月上旬)

    制定措施。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一览表,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分类实施防控,属于岗位职责方面的,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和制度分权、公开示权、监督控权、追责制权等方式,加强监督和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属于业务流程方面的,按照廉洁、效能、便民的原则,确保程序规范、效率提高、简明清晰、方便办事。属于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方面的,抓好制度的落实和机制的完善。

    完善制度。针对委厅层面的风险,重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管理机制,特别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涉及人、财、物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管理机制制度。建立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科学配置权力,加强流程控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着力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针对部门层面风险,要围绕决策和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关键环节,制定和完善具体的防控措施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廉政风险的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的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针对岗位层面风险,由岗位责任人结合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行为规范和廉政规定,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5.强化监控执行、实时动态管理(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

    公开承诺。各处室、单位和个人都要根据职责、权力运行流程情况以及廉政工作要求,对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明确做出所办事项及廉洁从政的公开承诺,出具公开承诺书,把所办事项的所需材料、所经环节、所需时间、送达方式、廉政保证等都列入承诺之中,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廉洁从政承诺书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通过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设立网上投诉专栏、发放承诺书、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公开、接受广泛监督、检查承诺落实情况的平台和网络,及时广泛收集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提高。

    长效机制。建立风险预防机制,通过开展权力观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建立风险监测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权力运行过程、制度机制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警纠错机制,通过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向有关单位或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号,采取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建立评估修正机制,通过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修正风险内容。

    督查指导。通过信息监测、检查评议、汇报交流等方式,建立并坚持“每月一抽查,每季一通报,每年一考核”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坚决避免和克服形式主义。要对工作扎实开展的进行表扬,工作进展缓慢的及时督导,工作措施不力的通报批评,工作敷衍塞责的诫勉谈话。

    动态管理。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随机抽查、办事公开、重点环节监督、纪律检查监督、党外监督等方式,对廉政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对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属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细化裁量标准,规范行政程序;属于制度缺失和不完善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属于权力项目调整的,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核确定。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

    1.认真做好总结(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各处室和单位要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我评估,查找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量化效果,并将经验做法上报省教育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2.搞好检查验收(2013年2月至2013年3月)。省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处室、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情况较差、没有实现预定目标的处室、单位和个人,要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并跟踪回访,强化监督,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教育。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过程,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切实提高主动查找风险、主动接受监督、主动防范风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员参与、全员支持、全员防控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对委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负总责。委厅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抓好自身和分管处室、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责本处室、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三)注重统筹协调。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完成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的过程中实现防范和监督;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结合起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保持党员纯洁性;与完成反腐倡廉分解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将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与提升工作效能结合起来,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做到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协调推进,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四)形成工作合力。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指导协调小组负责领导委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纪工委(监专办),具体承办廉政风险防控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各处室、单位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推进有力,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6-12 21:40:03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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