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文章来源:组织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7-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经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设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在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黄远友

    副主任:李永生  刘赟斌  卫  胜

    二、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内设3个组,即秘书组、宣传组、综合组。

    (1)秘书组

    组  长:黄远友

    成  员:钱  锐  卢星辰  李吉庆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运转、联络协调、档案管理以及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综合,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材料起草等工作,牵头负责省督导组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的联络服务工作。

    (2)宣传组

    组  长:卫  胜 

    成  员:于国宪  李  刚  张疆勤  邓艳萍  汤帅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选树宣传,编发活动简报专报,订购学习材料,建设专题网站,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

    (3)综合组

    组  长:李永生

    成  员:李  忠  谢卫华  于  洋

    综合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会务服务、省督导组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的联络服务工作的办公条件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章代)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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