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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的通知 |
教字〔2013〕 号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 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的 通 知 各教学院(部)、有关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7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校检查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0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研究项目、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 二、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2.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参考《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形式》,在填写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书时,要按照文件规定撰写项目成果展示,没有成果展示的报告视为项目检查验收不合格。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高校统一逐项检查后,在“高校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中单独列块总结。 4.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审核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并于 ①2013年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电子版和相关附件材料的电子版(包括已发表的相关论文及封面和目录、已出版的论著封面和目录等附件材料)。 教务处将根据每个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书汇总形成学校总体进展报告,上报省教育厅。 工作联系人:施咏清、钟德仁,电话:6719052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附件2:2008年以来的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3:2013年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 以上附件请到教务处网站或示范校建设网站下载 报:陈士夫校长、刘朝臣副校长 送: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各教学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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