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256

 

安徽科技学院、皖西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高〔20123号)有关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程序

安徽省普通本科院校审核评估工作分为学校自评、办学条件和教学状态分析与核实、专家进校考察三个阶段。

1.学校自评

学校在准确理解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相关文件精神、掌握实质内涵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对质量保障体系进行全面自查和完善,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完成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填报,发布上一年度(或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上报学校自评报告等。

2.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状态分析与核实

由省教育厅成立审核评估前期考察小组,根据学校提交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自评报告等有关材料,对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参照教育部合格评估办学条件指标)、本科教学状态等情况进行分析和现场考查核实,形成分析报告和初步审查意见,确定学校是否具备审核评估基本条件。若学校办学条件达不到教育部合格评估办学指标要求,则暂停评估。待办学条件达标后,再组织专家进校考察。

3.专家进校考察

专家组在审核学校提交的各项材料基础上,通过深入访谈、听课、查阅相关原始材料、召开座谈会、现场考察等形式,全面了解学校教学工作情况,重点考察学校办学定位与社会需求的符合度,高校四项职能对办学定位的支撑度,人才培养各环节之间的吻合度,教学资源对人才培养的保障度,学生、社会和政府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满意度,以及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状况,学校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的措施及成效等。

二、时间安排

审核评估试点工作时间安排为:

1.第一阶段:学校自评阶段,时间为20124231120

2.第二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状态分析与核实阶段,时间为201211211210

3.第三阶段:专家进校考察阶段,时间为201212月中下旬。学校自评工作结束后,向省教育厅高教处提出要求接受专家进校考察的申请报告。

三、有关要求

1.学校要高度重视,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相关文件,理解评估的目的和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以饱满热情积极投入到迎评促建的各项工作中。

2.学校要按照审核评估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五个度”认真做好校内自评自建工作,把“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迎评方针落到实处。

联系人:宋波,电话:05512818295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8-3 18:21:16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