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七届四次教代会、八届四次工代会关于征集提案的通知

各代表团:

  征集提案是教代会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职工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也是代表履行职责和义务的途径之一,更是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为了做好本次大会期间的提案征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内容

  征集提案工作应从我校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大局。主要内容:学校教学改革与管理、学生教育与管理、后勤管理与服务、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事关我校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等,要在广泛听取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提案内容。

  二、征集提案的具体要求

  (一)提案由各代表团在代表中征集。

  (二)提案必须由一名正式代表提议,两名或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要经过调查分析,不仅提出问题,而且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三)征集提案起止时间:2012年1月8日~2012年1月15日下午6:00。

  (四)提案不能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属于党、团事务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问题,属于学术性问题,本校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基层部门有权解决的问题,以及属于个人的问题均不应列为提案。

  (五)所有提案须填写登记表,一事一表,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代表团为单位上交提案征集处理委员会。

  三、提案的立案与处理

  (一)提案征集处理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提案,并向大会作提案征集工作报告,闭会后由该委员会负责办理。

  (二)立案后的提案,由提案征集处理委员会负责提交分管校领导签字后送交有关职能单位承办,并在下一次教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提案处理结果。

  (三)对立案的重大问题,大会闭幕后,由学校组织有关部门调查研究,提出处理解决办法,由教代会执委会负责督促检查。

  (四)下次教代会召开期间对本次优秀提案给予表彰。

  (五)受理提案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收发登记程序,严肃对待,认真办理,要件件提出办理的意见和解决措施。凡能解决的应尽快解决,确因条件不具备,经过努力确实解决不了的,也应做好解释工作。议案受理部门在当年限于条件未能完全解决的议案,受理部门应继续创造条件争取在下一年解决。所有提案的办理情况应在大会闭幕后的10个月内给予答复。

                      

校教代会提案委员会(代)

          2011年12月30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3 14:18:43 作者:校工会 文章来源: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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