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张贴物及悬置物治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商家及个人:

  近段时间,校园内乱贴广告、海报现象比较普遍,严重影响校园环境卫生和学校文明形象,破坏了良好的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校园广告、海报、横幅、展板等宣传物品,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卫生、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经允许,校外任何单位、商家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张贴宣传海报、广告,摆放展板,更不得悬挂横幅。如有特殊需要,需经学校文明办同意,方可在指定区域张贴悬挂摆放。

  二、学校各单位开展一般性活动需要悬挂横(条)幅(包括企业赞助性质的祝贺横幅),须经团委审批并粘贴绿色认证标签后在指定位置悬挂,并在规定时间内清理;校园主干道、主要建筑物和主广场等主要公共区域,主要悬挂配合党和国家以及全校性重大活动、纪念日、节庆日的宣传横(条)幅。各单位开展重大活动如需在主干道等主要公共区域悬挂横(条)幅,须经宣传部审批。所有横幅须在审批的时间段届满后一个工作日内自行清理干净。

  三、校内各单位、个人张贴的各种宣传单、寻物启事等,须在确保内容健康、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方可张贴到校园公共宣传栏。具体位置包括:东区移动营业厅及后平房的西墙面张贴栏,西区大学生创业园东墙面张贴栏、网球场旁女生宿舍东墙面张贴栏。各单位制作的公益性展板可摆放在网球场西侧人行道、天桥西端广场两侧,纯商业广告性展板一律不得摆放。本着“谁张贴,谁摆放、谁悬挂、谁清理”的原则,张贴单位或个人负责及时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

  四、严禁在灯柱、树木、电线杆、玻璃门、自动取款机、垃圾箱、楼梯,以及道路两边、天桥、食堂、超市、水房、图书馆、教学楼、住宅楼、办公楼、运动场等区域张贴摆放宣传物品。

  五、学校相关部门将定期巡查、拍摄、记录违规张贴情况,并组织学生及时清除。

  六、对于违规张贴悬挂摆放的在校学生,将通报所在学院及班级,进行批评说服教育。屡劝不改者(三次及以上),将严格按照《安徽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在校园网上予以曝光。

  七、对于违规张贴悬挂的校外商家或个人,学校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对屡劝不改的商家或个人,将上报学校及属地执法部门采取进一步惩治措施。

  望各单位、商家及个人严以律己、引以为戒,共同维护好良好的校园环境及秩序。如发现有乱张贴、乱悬挂、乱摆放现象应及时向学校文明办举报。

  举报电话:0550-6732326。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科技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