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国家公派留学新增硕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立并实施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2013
年计划选派300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本项目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重点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人员和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面向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研究生进行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一般为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2013年重点支持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专业领域。留学人员可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高校现有中外双硕士学位项目等合作项目派出。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2013
公派硕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及选拔办法参见http://www.csc.edu.cn/的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申请人可在32045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3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报材料。录取结果在20135月公布。
       
安徽省受理申请人咨询工作于20121115开始,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材料报送安徽省教育厅外事处,接受初审。

    安徽省教育厅外事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709室,邮编:230061,联系电话:0551—2831809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17 16: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