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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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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4〕3号)及《关于做好2014年安徽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4〕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14年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原则 复试主要目的是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知识和技能水平。 复试过程中遵循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综合考察,客观评价;规范程序,强化服务。加强对复试环节及录取过程的监督,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二、组织 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工作组指导下,按专业领域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复试小组。 三、复试分数线 参加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并且达到所报考专业的国家分数线。 四、复试程序 1.签到,资格审查,领取复试准考证。考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初试准考证及政审表(附件1);②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④近期1寸照片2张;⑤身份证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填写复试情况表(附件2),领取复试准考证。 2.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考生须随身携带复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 复试内容、形式及时间安排
注:①笔试内容详见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②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基本技能、英语翻译和口语听力等,每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③同等学力的考生加试2门专业主干课程。 六、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农推硕士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笔试×50%+综合能力面试×50% 七、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体格检查 复试考生于 九、录取 1、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与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 根据复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将在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50-6732795 附件:2014年研究生复试相关表格。 安徽科技学院学科建设与 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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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3-27 9: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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