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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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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领域: 为做好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421号)及《安徽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评选名额 (一)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评选名额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名额1人。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实践表现优异,学位论文工作进展顺利,科研实践创新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对照申请条件,向校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交经导师签署意见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组织评审。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思想政治、智育表现、科学研究等综合表现,通过会议形式,按照差额原则评选出1名拟推荐同学,并报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结果公示。由校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A4规格正反面打印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4份和相应电子稿1份。 (二)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交验后退回)。包括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获批专利、参加课题、参加会议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论文等成果材料要有封皮、目录、正文,专利证书,参加课题任务书,参加会议并做报告交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由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供。 以上材料请于 五、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一个重要奖项,奖金额度高,各培养领域务必将有关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及其导师。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三)研究生如对专家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校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出申诉,校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将予以答复。 特此通知。 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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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11 14: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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