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201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各相关单位:

    研究生复试工作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我校2015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确保生源选拔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坚持公平公正、录取信息公开。做到录取工作规范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坚持差额复试原则。按复试考生130%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我校201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计划分配、复试统筹指导及录取名单审定等工作。领导组下设工作组、纪检组和复试组。工作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纪检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及处理投诉复议等工作;复试组负责面试、笔试、实践能力考核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 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学籍学历有疑问或验证不成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部指定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

考生复试报到审查时,应提交材料:安徽科技学院2015年研究生复试政审表;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证书原件查验后退还考生);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历届生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四、 复试安排

序号

内容

复试

形式

时间

地点

单科

满分

占复试成绩权重

1

资格

审查

 

329

8:30-11:30

中办公楼二楼研究生处

/

/

2

综合能力复试

笔试

329

15:00-17:00

另行通知

100

50%

面试

330

9:00-17:00

学知楼6楼微格教室12

100

50%

3

加试

笔试

330

19:00-22:00

另行通知

100

/

    注:笔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详见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基本技能、英语翻译和口语听力等,每生面试时间为15-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专业主干课程。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笔试+面试方式,以面试为主,面试过程中指定一名秘书负责现场记录和录像,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语与听力三部分。

     专业课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课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考试时间2小时。

     英语口语听力: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力与口语运用能力。

     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情况、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实践与科研潜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团队精神、心理健康、举止礼仪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15-20分钟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面试结束后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与已考科目不同);每门加试课程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六、成绩计算与使用

1、考生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笔试×50%+综合面试×50%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得分,作为录取参考;加试课程每门课程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考生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实践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报考领域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示10天;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报教育部备案;

    4、教育部批复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领导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复试过程及复试结果进行指导和审查,对复违纪违规事件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派专人参加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对复试工作进行现场巡视和全面监督。

  3、复试成绩、复试工作方案与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4、实行复议、投诉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考生如对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异议,应规定时限进行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责成复试组进行复议。投诉电话:0550-6732010。投诉信箱:jiwei@ahstu.edu.en.

    九、其它事项

1、加强复试环节的保密工作。复试试题和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等文件相关规定,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与命题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以确保试题绝对安全。

2、严明复试录取纪律,做好参与复试人员培训。复试期间,工作人员佩戴相关证件;参加面试的老师不得迟到、早退,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面试期间不得随意进出面试考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3、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将追究责任。

5、对录取的研究生,学校将于开学后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加强诚信评判,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本工作方案由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研究生处                                                 

                                            2015324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3-24 20:5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