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选拔与管理办法
机字[ 2011 ] 号
(2011年10月20日)
一、学生选拔基本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沟通及时。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以学生综合能力为主要参考指标,注重对学习状况和态度的考察。
二、选拔方案
我校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试点专业为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两个专业,以后将逐步扩大。
(一)招生专业
“卓越计划”招生专业为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2个专业方向,每个专业方向招收学生30-35名左右。试点班在2011级理工类在校普通本科生中招生。
(二)选拔方式
试点学院通过对“卓越计划”的宣讲与咨询,采用学生自主报名,经过笔试、面试、公示,最终确定试点班入选学生。
(三)报名资格
凡我校理工类本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 无违规违纪记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
2. 有从事本行业工作的志向。
3.高考成绩总分520分以上,数学成绩在100分以上、英语成绩在90分以上
(四)报名程序
有意愿的学生填写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选拔申请表(A4 双面打印)交学院教学秘书处,并留意校园网上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的笔试、面试安排。
(五)考核及录取
学生选拔方式由学校和企业共同进行,采用为笔试+面试两个阶段选拔。凡笔试合格者(试点招生名额的2倍)方可进入面试阶段,以笔试、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后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初选学生名单。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以及实践动手能力等,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
凡经笔试、面试合格学生为试点班初选学生,初选学生名单在学院主页公示3天,学院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有关人员或向领导小组提出复议。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入选名单。
三、管理与考核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试点班由工学院负责管理,每个班级配备专职辅导员,并按每5名学生配备1名专业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企业实习阶段安排)。
每个卓越工程师培养试点专业(方向)招收30人,以独立的教学班组织教学,以学年学分制进行教学管理。
参加“卓越计划”试点班的学生,严格按照制定的“卓越计划”的培养方案学习并进行考核,由教务处、学生处和试点学院等相关部门协调分工、共同管理。如无特殊规定,参照《安徽科技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须服从企业管理规定,企业也将对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进行评价和考核,同时“卓越计划”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学生在企业的指导和监控。
四、退出机制
进入试点班学生无特殊理由不得申请退出试点班学习。试点班将本着“严进严出”的原则,通过警示、监控等手段努力使进入试点班的学生都得到良好的培养,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习。
1)在学习过程中,如果一学期出现考试2门以上不及格,并且补考未能通过者,将自动退出卓越班,转入本院同专业继续学业;
2)在企业学习阶段,不服从企业管理规定,影响恶劣或造成责任事故者,按学校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并退出卓越班;
3)企业学习结束后,经过企业综合考评不合格者,自动退出卓越班并降级跟班学习,补修完成学业。
4)学生若确因客观原因,难以适应“卓越班”的学习,可以提出书面申请退出试点班,经“卓越计划”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退出。
5)批准退出或被取消卓越班学习资格的学生,转入非试点的相应专业(或原专业)继续学业,其操作参照校内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程序,在试点专业学习过程中已取得的成绩和学分,根据所修课程在非试点专业的相关性和要求,进行对应的折算处理。
五、本办法由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