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九十周年,歌颂我国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示我校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在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书画艺术、弘扬时代精神方面所取得的新成就。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皖教工[2011]11号)精神,校党委宣传部、校工会联合举办教职工书画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参展作品内容应反映时代风采,体现我校教职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寓意深刻,启迪心智,艺术表现具有一定的造诣,艺术形式为中国书法和绘画,参展作品要注明单位、姓名、作品名称。作品规格宽度不超过90cm,高度不超过80cm(以便于在宣传栏展出)。
二、参展要求
以各分工会为单位,教学院部分工会提交参展作品4幅以上,机关分工会提交参展作品2副以上。为促进展览上水平,请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对提交参展的作品进行遴选。
三、作品评选
本次展览将聘请相关专家担任评委,对参展作品认真评选。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获一等奖作品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参加全省教育系统书画展。
四、相关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主题,开展教职工书画展活动对增进人文交流、促进和谐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2、自通知之日起至5月20日前报校工会。
特此通知
2011年4月27日